從即日起,省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并首次實行污染減排考核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以完成污染減排任務。
根據(jù)我省污染減排目標任務安排,到2010年,全省COD排放量控制在41.5萬噸,在2005年基礎上削減6.5%;全省SO2排放量控制在 54.8萬噸,在2005年基礎上削減4%。對此,省政府要求,今年年底前,淮河、巢湖流域所有市、縣要建成一座以上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長江、新安江流域全面啟動縣級污水處理廠建設;2010年6月底前,全省所有市、縣都建成一座以上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同時,全省所有市、縣將全面開征城市污水處理費,噸水平均收費標準原則上不低于0.8元。
今年起,我省將嚴格落實水污染物排污許可證制度,嚴禁排污單位無證或超總量排污。從即日起,我省將嚴厲查處環(huán)境違法行為,對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污的企業(yè),第一次被查到,由環(huán)保部門按高限處以罰款;第二次被查到,由當?shù)卣熈钔.a(chǎn)治理;第三次被查到,由當?shù)卣熈铌P閉。另外,對未批先建、不履行環(huán)評和“三同時”制度、偷排偷放、無治理設施直排的企業(yè),一律責令停建、停產(chǎn)治理,環(huán)保部門按高限處以罰款。
為給各市“施壓”,省政府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結(jié)果,作為對各市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jù),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省政府稱,對未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的,撤銷省里授予的環(huán)境保護或環(huán)境治理方面的榮譽稱號,領導干部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等。(劉建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