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省河長制工作辦公室近日印發(fā)《江蘇省河長制湖長制工作2018年度省級考核細則》,明確組織部門將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納入干部考核內容。
全省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考核由省、市、縣分級負責,省級考核內容包括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機制、重點任務、河湖管護等三方面?!都殑t》規(guī)定,2018年度省級考核由日??己?、年終考核、省級河長湖長評價等三部分組成。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對成績突出者頒發(fā)獎杯或證書。省河長制工作辦公室將相關考核結果報送省委、省政府,組織部門把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年度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重要依據。省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在制訂資金安排方案時,與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考核結果進行掛鉤。